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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

时间:2026-05-17|来源:网络|作者:小编|

第一章 总 则


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

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庆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(专科)招生工作,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依据。


第三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透明”的原则,在纪检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。


 


第二章 学院概况


第四条 学院名称:庆阳职业技术学院


第五条 学院标识码:4162014551


第六条 办学类型: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
第七条 培养层次:高职(专科)


第八条 学习形式:学制三年,全日制


第九条 隶属关系:庆阳市人民政府主管,甘肃省教育厅业务指导


第十条 学院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3号,邮编:745000  


第三章 招生机构


 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,制定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,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。学院纪检监察室全面监督招生录取工作。


 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

第四章 录取规则


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“阳光工程”,依据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,录取坚持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一轮投档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
第十四条 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依照《庆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》要求报名;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根据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综合评价方式择优录取,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,在本科三批结束后,高职(专科)批投档录取。


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综合评价方式择优录取;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。


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分配按照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进行。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专业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,直至录满。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做退档处理。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。


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、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。


第十八条 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历史类、物理类均设置招生计划,不提选考科目要求,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省有关体育艺术类划线标准执行,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,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(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,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),录满为止。


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,将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生源地。


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在省级招办指定的网站上查询。


第五章 后续管理


 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当向学院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。


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,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。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。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,退回生源地。


第二十三条 具有正式学籍学生,经学习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(实习环节),考试合格,且取得学院规定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达到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,准予毕业,发给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。


第六章 奖助贷制度


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资助中心,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,发放困难补助。


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校级奖学、校级助学金。


第二十六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国家助学贷款、生源地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。


第六章 其 它


第二十七条 专业人数: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。计划形式:统招。


第二十八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,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得填报。


第二十九条 现招生专业:物联网应用技术、大数据技术、云计算技术应用、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应用电子技术、数字媒体技术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信息安全技术应用、智能焊接技术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气自动化技术、工业机器人技术、无人机应用技术、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新能源汽车技术、工程造价、工程测量技术、建筑工程技术、油气储运技术、石油工程技术、煤矿智能开采技术、环境工程技术、光伏工程技术、应用化工技术、石油化工技术、大数据与财务管理、大数据与会计、电子商务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(护理方向)、低空物流技术与运营、艺术设计、融媒体技术与运营、现代文秘、高速铁路客运服务、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、早期教育、学前教育、社会体育、运动训练。分专业人数参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

第三十条 收费标准: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甘肃省财政厅《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》(甘发改收费【2016】1133号)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元/生/年;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八(含)至七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,六人间每生每学年900元,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,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。


第三十一条 学院简介、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、公众微信平台查询。


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招办规定的形式公布,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页查询。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。


 第三十三条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。对假冒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、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
 


第七章 附则


 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庆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工作。


 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。


  第三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,不属学院录取承诺。


  第三十七条 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。


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处。


第三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


学院网址:http://www.qyvtc.cn


微信公众号:qingyangvtc


招生办电话:0934—8245855


传真:0934—8245856


通讯地址: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23号


  邮编:7450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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