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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

时间:2025-05-15|来源:网络|作者:小编|

第一章  

第一条 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,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和甘肃省教育厅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,结合定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按照“公开程序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,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。

第三条 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、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、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 本章程仅适用定西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(高职)招生工作

第二章 概况

 学院全称:定西职业技术学院

 院校标识码:4162014823

 办学类型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 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

 学制:三年

第十条 办学地址: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9

第三章  组织机构

第十 学院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、指导和监督。

第十 招生委员会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招生章程、招生计划、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,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。

第十 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。

第四章 招生类型

第十 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。招生类型有综合评价录取、中职升学考试录取、普通高考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四种形式。

 招生计划与录取

第十 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委员会(考试院、招生办公室)统一组织下进行。

第十 学院招生专业经甘肃省教育厅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,通过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、学院官方网站、官方微信公众平台、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、考生公布。

第十 原则上按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,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,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,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,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,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。

十八 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,遵循“平行志愿”投档方式,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,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,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,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。若生源仍不足,学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进行录取。

十九 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、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的形式公布。

二十 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,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,退回生源地。

第六章 收费奖助

二十一 学院严格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《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》(甘发改收费【20161133号)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收费标准为:学费4500/学年,住宿条件为人间,住宿费900/学年。

第二十 设立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,学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评发。

第七章  监督机制

第二十 招生委员会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。

第二十 “公开报名条件,公开录取标准,公开录取结果” 的方式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监督电话:0932-2243678

第八章 新生入学

第二十 被我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
第二十 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。对假冒定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、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第二十 新生报到时,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,予以注册学籍;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。新生入学后,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,复查不合格者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第九章  附则

第二十 联系方式:

网址:https://www.dxvtc.edu.cn

邮政编码:730500

招生热线:0932-2243678

第二十九条 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或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。

三十 本章程由定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
三十一 本章程自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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